近日,有網友稱自己曾在內蒙古包頭市入住朗德酒店時,發(fā)現房內有攝像頭,懷疑已被偷拍。對此,酒店態(tài)度不冷不熱。報警后,警方將攝像頭拆除帶走。當事網友要求酒店賠償,酒店卻很敷衍。于是當事網友在酒店的評論區(qū)給予差評。不久之后,當事網友接到了一份民事起訴狀,相關工作人員認為網友發(fā)表的差評以及附帶的照片視頻侵犯了其肖像權和名譽權,要求刪內容、道歉以及賠償1萬元損失等。
在酒店被偷拍維權未成,反而遭到酒店起訴,這事放在誰身上都窩心。但我們知道,任何人都有權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對酒店反訴被偷拍顧客,這是酒店的權利。但從此事可以看出,酒店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還是比較強的,深知人身權利保障對一個人的重要性。那么,維護被偷拍者的人身權利,即便不從酒店義務與責任的角度,從反訴的角度推己及人,在顧客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時,酒店也應該以積極的態(tài)度調查處理偷拍事件,并向受害顧客作出合理解釋和賠償,而不是試圖法律手段來打壓被偷拍侵權的顧客。
在此偷拍事件中,酒店房間內裝有攝像頭是不爭的事實,網友的隱私權受到侵害也是毋庸置疑的。遺憾的是,從當事網友反映的情況看,酒店的處理顯然不夠及時和有效,甚至給人以冷漠敷衍之感。
在被偷拍網友正當訴求被酒店漠視時,她選擇通過社交媒體平臺發(fā)表自己的不快體驗,并附帶相關證據,這是情理之中的事。作為消費者有權對酒店服務質量進行評價,并提醒其他潛在顧客注意可能存在的風險。然而,當酒店以侵犯肖像權和名譽權為由對網友提起反訴時,在道德的天平上,酒店處于不利地位。
在法治社會,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的重要工具,但法律并不能替代道德的力量。即使酒店有權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,從道德層面來看,他們的做法顯然有失良善與厚道。一個真正有責任感的企業(yè),應該勇于承認自己的錯誤,承擔管理疏漏責任,并積極采取措施來改正和彌補。
當然,對被偷拍網友來說,雖然有權發(fā)表差評,但也需要注意言辭的準確性和客觀性。在附帶的照片和視頻中,應盡量避免涉及他人的隱私和肖像權。這樣既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。
酒店應為自己管理的疏漏負責,顧客對自己的言行負責。在法治社會,各自的責任和權利不難說清。酒店及工作人員有權依法主張自身權利,但同時也不能忘了履行職業(yè)責任,維護好顧客權利以及酒店自身聲譽。如果酒店無視顧客人身權利,作為被侵權的顧客,也不妨學酒店拿起法律武器,堅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。相信法律能夠給出一個公正、合理的判決,還事件以公平正義。(來源:紅網)